2022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建立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法治的建立,以“法治+业务”工作新形式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落实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体决策,凡是“三重一大”议题都提到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乱拨一笔款,不乱批一张单据。由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准确无误,共同建设“阳光财政”。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的参谋作用,制定《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法律咨询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先后聘请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清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管理、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帮助。
二是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依法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开展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系列管理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依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内部工作规程(试行)》《清远市清新区区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清新区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是提高重点领域执法水平。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监管执法,2022年以来,累计审批许可代理记账企业8个;依法开展财会领域监管执法,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三公”经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督促落实整改、规范管理,推动财政领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公开行政检查信息6条,发布以案释法普法案例2项,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强化底线思维。
四是提高依法服务水平。重点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力度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非税征缴、项目建设资金审批等工作上下大功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审批时限由原来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目前的10个工作日。重点完成“数字财政”建设,在“数字财政”建设中,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形式,不断推出高效便企举措。
五是依法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坚持把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自觉接受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确保办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